聯鑫資源科技-專業海關監毀與保稅倉報廢處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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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年深耕保稅核銷流程 | 提供一站式 SOP 申報、監毀與通關服務 海關監毀與保稅報廢:合規流程解決方案針對保稅工廠與自由貿易港區(FTZ),聯鑫提供標準化 SOP 服務,確保報廢過程符合海關法規與資安規範: 服務範圍與專業領域聯鑫長期服務台灣各大科學園區(竹科、中科、南科)及自貿區,滿足多樣化資產處置需求: |

保稅倉報廢流程說明(海關端)
| 一、保稅倉庫貨物存倉期間遭受損失或損壞,貨主申請自行銷毀案件,應以D2(保稅貨出倉進口)報單,並檢附報廢清冊【清冊編號:S+監管編號(5碼)+年度(2碼)+序號(6碼)】辦理出倉銷毀。 二、存倉保稅貨物經海關核准就地由貨主銷毀或破壞者,倉庫業者負責監視辦理,完成後專責人員於核准文件簽証並通知海關稽核單位派員複核。 三、倉儲業者如取得納稅義務人之委託或同意,可准其申請在海關監視下,代位依法辦理自行銷毀工作。但逾期貨物在納稅義務人係無主,而無法取具委託書或同意書,且已有變形、腐壞、發臭影響環境之情形,急須銷毀處理者,得准由倉儲業者具結承諾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後,申請在海關監視下,代位依法辦理自行銷燬工作。 四、自行銷毀案件,如有殘餘價值者,應存放於庫內專區,並以報廢清冊編號逐項登錄帳冊,另繕具D2報單報關完稅放行後,始得提領出倉。 協調單位:海關、保稅倉庫、貨物所有人。 |
海關報廢服務範圍
| 【保稅倉報廢】、【成品報廢】、【半成品報廢】、【零組件報廢】、【呆滯料報廢】、【海關報廢申請】、【設備報廢】、【保稅品報廢】、【商品變質報廢】、【原物料變質報廢】、【保稅倉通關】、【天災受損】、【原物料報廢】、【固定資産報廢】、【設備報廢】、【保稅倉報廢】、【保廢倉通關】、【廢五金通關】、【報廢報關】、【報廢通關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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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鑫資源科技-專業報廢及清運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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